关注:75 发布时间:2022-04-25 15:23:01
1.接受
用人单位在这方面是否纳税,要考察。申请材料和内容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和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理由,退回补充申请。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申请材料和内容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补充申报或补充申报材料和内容仍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审计
核对申报用人单位吸收的就业补贴人员名册,以及新录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必要时电话或上门核实。
3.报告
考核合格的,由区人社部门公示七天,并于当月15日前向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报告申请表和汇总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申报、审核和上报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归档,以备将来参考。
4.拨款
经市财政部门审批,用人单位将吸纳就业补贴拨付到相应的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纳税区(园区)财政按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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