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8 发布时间:2022-05-26 21:06:06
1.2014年8月8日,民航总局发布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收费宝”的公告。未来飞行时,只能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时)以内的充电宝,没有标明数值的禁止携带;充电宝只能随身携带或随身携带。充电宝禁止检查。
2.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15000毫安之间,部分充电宝容量在20000毫安之间,大部分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公式,20000毫安充电宝在电压为5 v的情况下,额定能量值为100wh,刚好达到了不需要民航公司批准就可以承载的容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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