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83 发布时间:2022-04-25 16:28:02
1.根据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型柴油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8月27日起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柴油车限行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公布如下:限行车辆:重型柴油车。
2.限制区:城北主干道(含)-土武大高速-轮台路(含)-米东大道(含)-辽源街(含)-东二环-南二环-武奎连接线所围成的区域。
3.限制时间:一天24小时。
4.其他限制按照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货运车辆、大型机械设备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武工运[2017]23号)执行。
5.本通知自2018年8月27日起正式实施。宣传教育期为2018年8月27日至9月2日。从2018年9月3日起,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车辆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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