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 发布时间:2022-06-09 13:48:04
1、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按照“统筹规划、多元化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铁路发展规划,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城际铁路、城市(郊区)铁路、资源开发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应当向地方政*和社会资本放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资。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和运营,但保证其获得稳定合理的回报。“十二五”后三年,我们将继续发行政*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创新铁路债券发行类型和方式。(负责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
2.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
坚持铁路运价改革的市场导向,按照保持铁路与公路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全国铁路运价,逐步理顺价格水平,建立铁路运价随公路运价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创造条件,将铁路运价由政*定价改为政*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发展改革委负责)
3.建立铁路公益性和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
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残疾军人、涉农物资、应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铁路、南疆铁路等公益性铁路的运营损失,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形成合理的补助机制。在理顺铁路运价和建立公益性运输核算体系之前,为解决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项目资金不足、利息负担重的问题,并考虑铁路运输的公益性因素,中央政*将在2013年和未来两年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实施过渡性补贴。(由财政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
4.加大盘活铁路土地资源力度,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支持铁路站线综合发展。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投资机构,可以通过授*经营方式为其原有铁路生产经营划拨土地,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法进行活化利用。参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安排火车站及线路周边土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创新节地技术,鼓励现有铁路建设用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继续划拨;因开发利用授*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转让给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依法办理转让手续。地方政*应支持铁路企业进行站线土地一体化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负责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5、加强企业管理,努力提高资产回报水平。
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项目业主和地方政*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建设计划、资金筹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准备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施工监督和运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加快项目评审,加快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铁路重点项目按时开工,按合理时限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承受能力,继续积极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继续享受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对铁路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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