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1 发布时间:2022-04-20 07:49:05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的整体状况和产权,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证明。
2.签合同
出卖人已提供该房屋的合法证明,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买卖商品房的必要手续),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及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处理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查。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应核对相关文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批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及其他产权人未取得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约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交易双方即可办理契证签署手续。现在北京在交易过程中取消了房地产买卖契约,俗称“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构成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危改迁建、经济适用房等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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