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2 发布时间:2022-03-17 17:50:01
1.接收提交审批的项目数据(1个工作日内完成)
2.对提交的项目进行预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接受审计项目的委托审计任务分配(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分步阅读
方法/步骤
一
接收提交审批的项目数据(1个工作日内完成)1。苏河项目部专职人员负责接收工程结算资料。2.工程结算资料接收方在办理资料接收时,应按兰发置业关于工程结算通知的要求对提交的工程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提交项目的结算数据未装订成册,提交项目的结算数据明显不完整、不规范。3.工程结算报审时,建设单位应当对报审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4.工程结算资料移交时,必须现场清点,并填写工程资料移交清单提交。7.苏河项目部接收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记接收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台帐(包括接收和未接收工程),每月向公司领导上报一次接收工程资料报送汇总表。
二
提交项目的预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1。在进行分配审核之前,应预先检查已提交项目的已接收结算数据。2.提交项目的结算数据由苏河项目部人员进行预审。3.预审工作结束后,苏河项目部人员应及时填写所提交项目的预审意见,并根据不同的审查情况,提出同意接受审核的处理建议和具体理由,限期补足部分,拒绝退回,并报公司领导批准。4、接受工程结算审核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发出接受工程结算审核的通知。经审查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发出限时补充通知;经审核不符合审核条件的,应当及时出具审核拒绝通知书。6.提交审批的工程结算资料的预审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审批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7.苏河项目部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记上报审批的工程结算资料预审台帐,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程结算资料预审汇总表。
三
接受审计项目的委托审计任务分配(10个工作日内完成)1。要求中介机构对受理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中心负责人应当综合考虑规模实力、专业实力、审计进度、审计质量、审计效果、特殊情况的规避等多种因素。并提出建设项目委托审计初步分配方案(委托审计建设项目分配表格式见附件12),及时提交局务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根据总监签署的委托审计项目分配表,审计中心应及时编制委托审计任务清单(格式见附件13),并明确提出协助审计单位完成每个审计项目的时限要求和其他相关要求,中心前台岗位一份,协助审计单位一份,连同委托审计项目资料一份,中心项目评审组一份,中心负责人一份保存。3.审计中心前台岗位根据总监签署的委托审计项目分配表,及时将委托审计项目数据移交给各协审单位,并办理数据移交手续(委托审计项目数据移交清单格式见附件14),按要求登记审计项目数据移交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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