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2 发布时间:2022-01-28 19:49:08
2020年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个人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期限可以合并计算),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该区域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婚房难以居住的人均面积可以放宽到20平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2.单位申请人必须是在本辖区设立的各类单位或组织,并由单位负责缴纳房屋租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
(一)对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
(2)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等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支持的企业;
(三)上一年度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专门人才的单位,也可以以单位申请的形式提出申请。
单位申请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提供给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并与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上一篇:房东称呼的来源是什么
36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99位用户关注
84位用户关注
97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
9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