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9 发布时间:2022-03-30 19:17:02
购物津贴使用规则:
1、天猫店铺满减条件相同情况下,可使用1212购物津贴跨店凑单。
2、天猫1212购物津贴不可与购物券叠加使用,可与优惠券、红包同时叠加使用。
3、双十二天猫购物津贴分两档:跨店满300元减30元,跨店满1000元减50元,满减额度无上限。具体门槛请以设置页面展示为准。
4、报名参加2018天猫双12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双12活动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双十二购物津贴”,部分不支持双12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购物津贴折扣上不封顶。要注意:双12店铺入围,但没有报名商品,购物津贴仍然生效哦。
5、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2日00:00:00-2018年12月12日23:59:59。若发生退款时,全额退款且在购物津贴有效期内会退还消费者,部分退款购物津贴不退。
6、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满减门槛完全相同情况下的跨店铺使用。跨店铺使用场景下,就消费者使用双十一购物津贴抵减的额度,将根据抵减前的商品金额等比例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
7、不计入天猫大型活动、营销平台活动比较低价。
如何领取?
购物津贴领取:
打开手机软件,然后图示位置,进入“购物车”,上方“领取购物津贴”。
图示位置下方“10积分抢”,即可获取十元购物津贴,通过购物津贴余额即可查看到津贴余额。
好了,使用的规则就介绍到这里了,每个商家都可以报名双十二海选,只是为了保证参加活动的基础能力,所以需要进行海选,报名成功了以后,商家们必须要根据相关的规则去设置好购物津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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