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旅行集市新增船票及旅游服务类商品保障标准

关注:21 发布时间:2022-03-13 07:48:02

飞猪旅行集市管理规范变更后

第十六条【订单生效】度假商品订单生效的规定如下:

(一)“境内自由行”、“境内邮轮”、“境外玩乐套餐”、“潜水/岸潜/船潜”、“境内周边游”、“旅行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船票”类目商品订单:

1、即时确认商品,买家付款后订单生效。

飞猪旅行集市

2、二次确认商品,买家付款且卖家书面确认后订单生效。

(二)“用车/地面公共交通”类目商品订单生效规定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专项用车服务”类目商品(以下简称“旅行用车商品”)的订单:

(1)卖家未发货的订单,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联系买家,双方书面确认用车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日期、用车人信息)后订单生效;卖家在前述时间内未联系买家的,买家付款之时起24个工作小时后订单生效。

(2)除前1项外的订单,卖家发货之时起订单生效。

2、“巴士/地铁/交通卡/一卡通”类目商品的订单生效规定如下:

(1)电子票商品,买家付款且卖家确认后订单生效,卖家在发车2小时前未确认的,订单默认生效。

(2)非电子票商品,买家付款后订单生效。

(三)“境外火车票”类目商品的订单:

买家付款且卖家确认出票后订单生效,卖家在指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订单默认生效。

(四)除以上类目外的其他度假类目商品的订单,买家付款后订单生效。

(五)卖家与买家关于订单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卖家违反前述任一规定的,按照淘宝规则“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飞猪旅行集市服务保障标准变更后

飞猪旅行集市消费者保障标准为帮助卖家为买家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维护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标准。

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服务保障标准变更后

该标准适用于“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类目(但不包括“国外票务(景点/赛事/演出)”类目)、“境内周边游”类目商品的交易。

一、订单生效后,因卖家原因更改订单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五)卖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旅游服务”类目商品订单的,应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订单金额的5%(但比较低不少于5元)。

(六)卖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船票”类目商品订单的,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但比较高不超过500元)。

二、订单生效后,因卖家原因取消订单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九)卖家取消“旅游服务”类目商品订单的,应为买家退款,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订单金额的5%(但比较低不少于5元)。

(十)卖家取消“船票”类目商品订单的,应为买家退款,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但比较高不超过500元)。

此外,本次规则变更飞猪旅行集市服务保障标准将更名为飞猪旅行集市消费者保障标准,规则将于2018年9月28日正式生效。

飞猪旅行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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