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79 发布时间:2022-05-22 11:04:03
1.原值,也称历史成本和原始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所支付的总价款以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费用。采用原值计价的主要优点是原值客观、可验证;同时,原值能如实反映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是企业折旧的依据。因此,原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我国在固定资产计价中采用原值。
2.这种计价方式的缺点是,当经济环境和社会价格水平发生变化时,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价格水平变化的影响,会出现原值和现值的差异,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为了弥补这种定价方法的缺陷,企业可以在年度附注中公布固定资产的当期重置成本。
3.固定资产原值登记入账后,除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完全重置价值,又称当期重置成本,是指在当前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同一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重置全价定价更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值。所以有人主张用重置全价代替原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计价依据。但这种方法缺乏可验证性,具体操作复杂,一般在无法获得固定资产原值或需要补充报表时采用。如果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可以用全部重置价值进行记录。但这种情况下,一旦记录了全部重置价值,就变成了固定资产的原值。
5.净值,又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或重置全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和固定资产实际占用的资金额。将净值与原值进行比较,可以反映企业流动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6.在传统会计中,折旧是固定资产成本摊销的基本形式。因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在取得日从初始成本中扣除累计折旧后的残值,即尚未摊销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与存货、短期投资等流动资产不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般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会计假设,人们认为固定资产是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长期使用的,不需要在短期内出售和变现。因此,过去一直以历史成本(原始购置成本)作为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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