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2 发布时间:2022-05-24 13:52:01
1.山西省太原市望京路8号浙江大厦5楼公证处(太原电视台以南)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成立的认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公证处应成为履行国家公证职能、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照市场规则和自律机制运作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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