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54 发布时间:2022-05-04 10:30:10
1、首先,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法官的职业道德。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官,但他们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具有法官的。这就要求每个人民陪审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具有公平、平等、诚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遵守人民法院的五条禁令: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沟通;严禁干预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人民陪审员。
2.其次,作为人民陪审员,一定要做到“开庭三分钟,休庭十年”,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化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熟记法律术语,提高自己的司法专业素质。
3.目前人民陪审员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对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没有硬性规定。大多数人民陪审员都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有的陪审员只是坐在审判席上,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凑人数。他们在评议案件时要么一言不发,要么说外行话,不扮演人民陪审员的角色。这就要求每个陪审员都要加强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的方法有很多,结合具体案例学习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注意庭审现场的司法礼仪是比较好的方法。
4.每次开庭前,法官应仔细查阅案卷或向法官了解主案事实和争议焦点。首先研究相关的法律章节条款,对案件的审理大有裨益。庭审结束后,我们要认真总结,找出正确的案件解决方案,积极配合法官尽快结案,为我们的陪审团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5.第三,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判决中必须保持逻辑推理的思维能力。作为合议庭成员,虽然不能担任陪审案件的审判长,但必须保持独立思考能力和独立见解。在陪审过程中,在尊重审判长意见的同时,要独立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和推理,形成自己的见解,否则人民陪审员就会成为审判舞台上的摆设,不会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
6.此外,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促进案件结案,促进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和谐。人民陪审员地位特殊,责任特殊。他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日夜与人民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贴近群众,代表群众,比较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陪审员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形成公平平等的社会关系,陪审员大多属于当地德高望重的长辈。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利用这种有利关系,积极配合案件审判长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和审判工作,不要粗暴、简单、轻率地工作,也不要庭外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量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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