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4 发布时间:2022-05-06 09:23:09
1、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3.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4.好好学习,好好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强,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强。
5、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健康。
6.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以适当考虑文学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专业等因素。但具备这些专业的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独列出。
7.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培养潜力突出的,由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共同推荐,经学校升免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但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是,学生的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公示。
上一篇:检索表达式
下一篇:波动方程的一般表达式
14位用户关注
43位用户关注
87位用户关注
53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35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