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级别

关注:33 发布时间:2022-04-21 11:28:02

1.省部级专职职务: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市长)、cppcc、npc常务委员会主任、省级行政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正部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央直属各机构正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国际联络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省委书记级别

3.企业专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官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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