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0 发布时间:2022-05-21 16:11:01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实施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
2.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将在20天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清分,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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