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66 发布时间:2022-05-08 08:40:01
1.车辆出售时,可以将原车牌申请到车管所进行预约。
2.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机动车登记过户或注销后,原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转让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的;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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