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72 发布时间:2022-04-29 17:18:03
1.是的。车辆注册地交警大队或交警分局或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
2.交通违章者对当班道路警察当场签发的简易处罚决定书,应当在签发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3.道路警察因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持车辆扣留证、驾驶证(依法扣留驾驶证的,没有驾驶证的,持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者发票、证件)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处理。
4.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使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获知违法信息后,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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