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7 发布时间:2022-04-07 08:37:05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进行初审,负责土地调整工作:(1)镇村建设办公室的意见;(2)镇土地分局意见;
4.镇政*定期在各村张贴初审意见;
5.报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审批:(1)由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并出具批准文件。(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发放批准文件;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设费,发放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开工前向镇政*报告,镇政*进行现场检查,敲桩定位,实行全程施工管理;
8、建筑竣工后,建筑户应向镇政*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检查,按规定发放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房屋押金;
10、建房户凭验收证明,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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