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2 发布时间:2022-04-02 19:01:01
1、购房者应按照购房价格的2%-5.2%的比例向单位缴纳维修资金。
2.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维修基金征收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出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支付维修基金的协议。
36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8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