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4 发布时间:2022-03-21 21:46:04
1.不需要付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第二条2008年1月1日后,按照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不征收营业税。但土地使用权返还方必须提供房地产资源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加盖土地管理专用章),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不得征收营业税。
4.第三条2008年1月1日前,经市和区、县人民政*及有关部门批准,符合向土地所有者返还土地使用权条件的行为,不得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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