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85 发布时间:2022-02-23 17:09:07
1、辞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元(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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