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89 发布时间:2022-01-16 11:01:08
1.申请人在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所需资料到预留区住建局申请。
3.工作人员接受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上传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进行比较终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每季度会同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民政、区住房保障等部门分批核查相关条件。
6.比较终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等待数据库;比较终判决不合格的,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每季度更新并公布等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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