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84 发布时间:2022-02-27 10:15:02
1.申请:申请人通过食品品监督管理局在线申请。
2.验收:材料将在网上提交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申请事项未经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的理由和通知;如果符合申请要求,发送电子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
3.考试:考试过程中如有需要配合的,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策:决策机构做出许可或拒绝许可的决定。
5.制作和颁发证书:
1.对于许可事项,将立即在互联网上生成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加盖美国食品品监督管理局黄冈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时,立即通知申请人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者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获取证书。
2.对于不允许的事项,将在网上发送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美国食品品监督管理局黄冈电子印章),系统将立即通知企业并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6.终止:
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未被行政受理机构受理的,原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已被行政受理机构受理的,原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受理机构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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