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7 发布时间:2022-06-05 07:48:06
1.种姓制度是一种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曾经广泛存在于印度、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其中印度比较为严重。又称廉价会员制。
2.印度种姓制度起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形成于吠陀时代晚期,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这一体系将人分为四类,即婆罗门、克沙特里亚、韦沙、首陀罗和大朴正苏。a瓦尔纳等级按梨俱吠陀原人歌:婆罗门是原始人的嘴,kshatriya是原始人的胳膊,吠陀是原始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始人的脚。至于贱民,他们被排除在原始人的身体之外。它是古代比较典型、比较严格的等级制度,种姓制度下的各个等级都是代代相传的。
3.一年级的婆罗门主要是僧侣和贵族,他们有解释请教经典和祭祀神灵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他们负责教育和受众,负责垄断文化教育,报道农时和请教话语的解释权。
4.第二类,kshatriya,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有征收各种税收的特权,掌管政治军队,负责世世代代守护婆罗门阶级。
5.三级吠陀是普通雅利安人,没有政治特权。他们必须以给予和纳税的形式提供前两个等级。
6.四年级的首陀罗是被征服比较多的土著民族,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仆人和手艺人组成,他们提供膳食和烹饪,是人口比较多的种姓。被认为低人一等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父母来自不同种姓的后代被称为混合姓氏。
17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2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