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 发布时间:2022-05-28 18:48:01
2015年9月1日将实行新的广告法,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新的广告法不仅影响的是传统行业,对整个互联网行业也有着很大的影响。根据法规整理了会触及到法律的词语,专业网络推广公司怒蛙网络希望大家可以重视起来以免被罚。
以下为网友流传极限用语,后面证实,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比较、比较佳、比较大、第一、唯*、、、比较好、比较大、精确、、比较高、比较低、比较、比较具、比较便宜、比较新、比较先进、比较大程度、比较新技术、比较先进科学、产品、、、、、比较新、比较先进、第一品牌、、、、比较先、、、销量第一、、全国、、、工艺、比较新科学、比较新技术、比较先进加工工艺、比较时尚、、、、、比较受欢迎、、、第一(no.1、top1)、、长期、、、品牌、、、、、、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那么事实是什么样的呢?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上面就是关于淘宝广告极限用语词的!卖家要仔细精读广告法,弄清极限词的定义,别让店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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