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6 发布时间:2021-10-10 17:17:48
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新通知进一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户方面,通知明确要加强支付账户转账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同时,通知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
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央行建议,希望广大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和加强资金管理,能够主动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按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积极配合确认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身份核实。
小编总结:支付宝才刚宣布10月12日开始转账要开始收费,这央行国庆节又放大招,这还让大家怎么愉快的使用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嘛?继20万限额后,支付宝、微信再遭劫难。希望央行不仅仅整治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要规范银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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