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税率表标准

关注:73 发布时间:2022-01-31 15:25:01

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

在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中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收入,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按月或一次扣缴预缴税金(详见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三)。

在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月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5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计算每月折算后的应纳税额(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4)。

在3.经营所得,,每个纳税年度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

如果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扣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在5.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每笔收入的金额,比例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各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适用范围

1.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收入。综合收入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中扣除6万元,扣除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

本期应缴纳的预扣税=(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快速扣除)-累计扣税-累计预扣税。

其中,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累计免税所得-累计费用扣除-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收益计算纳税;

4.适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税款;

5.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获得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要求,未纳入当年综合收益。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单独全额计算纳税;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年领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境外定居一次性收到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死亡后收到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纳税。

7.个人和用人单位已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用人单位发放的补助),且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金额不并入当年综合收益,单独应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纳税。

8.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助收入,应当按照提前退休手续与法定退休年限之间的实际年限平均分配

2.另外:向居民个人支付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照下列方法扣缴税款:

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基础;其中,薪酬收入减少70%。

费用扣除:预扣税款时,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按800元计算;收入每超过4000元,扣除的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来自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扣缴税款以每次所得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0%的扣缴率适用于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本表按月折算后计算;

2.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金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月度折算综合所得税税率表执行;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月领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适用月税率表计税;按季度领取的,每月计入平均份额,按照适用于每月金额的月税率表计算税额;

4.单位以低于购买或建设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房屋,职工减支出的差额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差额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金额。适用税率和快速抵扣根据月税率表确定,单独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表

个人居民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要求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计入当年综合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金额,按照本通知所附的月折算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扣费另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已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纳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应纳税款:

方法一:不计入当年综合收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金额,按月折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抵扣,单独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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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并入当年综合收入,在发放时并入当年工资收入。按照累计扣缴法代扣代缴税款后,按照综合收益年度结算规定进行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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