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基本计算公式

关注:42 发布时间:2022-01-30 13:37:01

税率

(一)关键字记忆

1.增值税税率有四个等级:13%、9%、6%和0%。

2.销售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销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进口“上市”农产品等商品(见附件1),税率为9%;

3.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有产租赁服务或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9%),税率为6%;对于出口商品,税率为0;

4.除第2、3项外,商品税率为13%,服务税率为6%。

(二)分税目记忆

(三)图片记忆

(四)历史沿革记忆

征收率

征收率有3%和5%两个等级,一般为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5%:主要是出售房产、租赁房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和安全保障服务、选择差异纳税。

2.征收率绝大部分是3%,用5%很好记:

建筑服务、有产租赁、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安全保障服务不选择差异纳税,容易混成5%,实际上是3%。

3.两项削减:

(1)教师个人出租住房,按征收率5%减1.5%计算应纳税额。

(二)销售固定资产和自用旧物品,减2%税率征收3%。

4.采用简单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时使用征收率。

四种业务的收款率:

理解记忆:

1.征收率大多为5%(建筑服务和车辆通行费除外)

2.除房地产销售外,四项业务简单征收预缴税金的计算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致。(理解:这是指采用简化计税方法实现的增值税,实际上已经存放在预付地点、施工服务地点、房地产地点。))

3.申报时:应纳税额=(销售含税-抵扣)(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核减率。

4.可在申报时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1)易税房地产(不含自建)转让:扣除房地产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格后的余额为销售;不扣除一般税的自建和非自建房地产(理解:一般税凭专用票扣除)。

(2)跨县楼盘:支付的分款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税方式扣除,但不能通过一般的计税方式。(理解:原营业税差别征税规定继续执行,一般税收以专用发票抵扣)。

(3)房地产销售:当期允许抵扣的地价,一般税收可以抵扣,简单税收不能抵扣。

预签率

预征率分别为3级、2%、3%和5%。

理解记忆:

1.预征用率分别为2%,3%,5%,个人租赁住房降低1.5%(征用率仍为5%,理解:营业税政策转移。

2.简单税率基本上是3 & amp作为征收率(除了出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所有的都要征收3 & amp;lt。runk&。gt;-rrb-(理解:确保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出售房地产和出售自行开发房地产的简单税率与一般税率相同。

4.除房地产转让外,一般扣缴税率为3%和2%(理解:建设服务设置在较低水平,以避免建设服务场所大量多付,导致纳税人资金扣缴。

5.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销售含税-抵扣)(1税率/征收率)预征税率

例外:

(1)房地产转让,不考虑一般税或简单税,按5%的税率折算,即(含税销售额-可抵扣额) (15%) 5%。(理解:由于当时房地产转让是代原税征收,纳税人身份掌握在原税手中,无法区分纳税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房地产应纳税额=预付款& &除;(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伸营业税的操作方法,直接将预付款乘以3%来计算预缴税金,现在可以换算成免税价格,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减1.5%(销售含税抵扣)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15%) 1.5%。

(4)除其他个人外,应提前向房地产所在地/建筑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纳税,并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提供建筑服务、出售或出租房地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个人,应向建筑服务所在地、房地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提供道路通行服务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无需提前缴纳税款。(了解:公路很长,可能跨越几个县(市、区),甚至几个省。)

6.可从含税销售预付款中扣除(公式中缩写为免赔额):

(1)房地产转让:对于房地产转让(不含自建),扣除房地产购买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格后的余额为销售。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计税和简单计税都可以提前扣除;

(2)个人住房转让: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从购买价格中扣除,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楼:可从已付分款中扣除。一般税和一般税可以提前抵扣。

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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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计算进项税额的适用扣除率为:

1.(二)从按照简单计税方法和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总价和税额的13%计算进项税额。

2.分析: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采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采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采购价格为基础计算进项税,抵扣率为11%=8000 11%=880元。

3.(三)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6%的货物,按照12%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率。

4.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和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或者服务的,生产和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或者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不单独核算。

没有单独核算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规定的增值税税额,或者按照农产品收购价格和9%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在农产品购销发票上注明。

5、农产品核定抵扣:

(一)购买的农产品作为生产商品的原料的,抵扣率为销售商品适用的税率。

(2)采购的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不构成货物实体(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的,在比较终货物税率为9%时,抵扣率为9%;比较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3)购买农产品直销时,扣除率为9%。

附件1:13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各种熟食,如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玉米皮)、玉米蛋白粉等,以粮食为原料加工而成。

2.蔬菜罐头。

3.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烘烤的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的精制茶,经过筛选、风选、采摘、粉碎、干燥、整平等工序精制而成,掺有各种物的茶和茶饮料出售。

5.各种水果罐头、蜜饯、蜜饯、炒货、园艺植物地面(如辣椒、胡椒粉等。)不在此商品的征税范围内。

6.中成。

7.锯材和竹笋罐头。

8.熟水产品和水产罐头。

9.各种肉罐头、熟肉制品。

10.各种鸡蛋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改性牛奶。

12.洗头和开司米。

13.动物饲养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类包装日常保*物(如保*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属于17%: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品的机械;农用车辆;机动渔船;毁林机械和集材机械;农业机械零件。

附件2: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a) 5%的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生产的原油、天然气以实物形式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9]40号)

2.将2016年4月30日前收购的房产出租出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财税[2016]36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纳税人出售自己开发的老房地产项目。(财税[2016]68号)

4.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5.2016年4月30日前收购的房地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相关规定?(财税[2016]47号)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和保安服务(包括提供武装监护人陪同的服务),选择差额纳税。(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8.试点前开始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大门收取通行费。(财水[2016]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2)3%的征收率

1.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规定对拍卖行委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按4%的税率征收(2014年7月1日后调整为3%);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

2.4.由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寄售店出售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当铺老板卖死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1.县级或县级以下小水电机组的发电量。(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卖自产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二)用于建筑和建筑材料生产的砂、土、石。(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 3.用自己开采的砂、土、石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包括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销售自产商品混凝土(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10、9、血浆采集站销售非临床人体血液。(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1.医贸易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第号[2012]20)

12.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生产商销售电力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13.兽贸易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4.ps:上述自行出售的固定资产,如果按照3%减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简易方法,可以减免税收,按照简易方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15.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客运轮渡、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财税[2016]36号)

16.被认可的动漫企业为中国动漫产品开发和动漫版权转让提供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财税[2016]36号)

17、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送货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包括纳税人经营索道、汽车轮渡、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附件2)

18.用营地试点改革之日前获得的有产提供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营地改革试点之日前签订的有产租赁合同尚未完成。(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公路经营企业对试点前启动的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行总部提供农业贷款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2.通知规定,县(县级市、区、旗)及以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银行机构全资主办的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6号)

23.向农民、农村企业和各类农村组织(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向中国农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县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县支行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7号)

24.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5.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6, 14.非企业单位在一般纳税人中提供r&d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司法鉴定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可任选3%的简易税率。(财税[2016]140号)

27、(36号附件3) (5)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8.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向服务对象收取自来水费,扣除其缴纳的自来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增值税按3%的税率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9.以合同结算形式提供的施工服务,为甲方提供的工程,为建设工程的老工程;(财税[2016]36号附件2)

30.(一)纳税人销售预制房屋、机械设备、钢结构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不属于混合销售。他们应该分别计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并采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1.问:建筑工程总承包商为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适用什么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8号)

32.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者在经营资本管理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按简易税法计算,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普通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提供安装服务时,应当分别计算机器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4.33.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零售罕见病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3%的税率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5.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入“三农金融业务部”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县支行向农民、农村企业及各类农村组织提供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5]97号)

36.普通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20号)

37.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抗的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可以选择按照3%的税率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注: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能变更。(财税[2019]20号)

(3)3%的征款率减少2%

1.2008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出售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前购买或自制的自用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出售其购买或自制的自用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出售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自用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卖二手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买或制造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总局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按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出售按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7.公司使用的在测试日之前取得的固定资产,将纳入营改增测试,并按照现行的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按5%征收率降低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租赁住房的租金核减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5)应适用简单税制(非选择性):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向服务对象收取自来水费,扣除其缴纳的自来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按照简单的计税方法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是房屋建筑

基础、基础和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适用什么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8号)

3.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委托拍卖行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按向买方收取的总价和额外费用的3%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9]114号)

5.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以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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