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7 发布时间:2022-03-05 21:54:02
1.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下:辆小型、微型出租车客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客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客车使用12年;2.出租客车15年;小客车用了10年,中型客车用了12年。
2、改变使用性质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辆应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并报废:辆营运客车和非营运客车,按照规定将营运客车报废,但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和大型非营运客车转为营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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