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6 发布时间:2022-04-01 09:57:04
1.申请条件: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根据提供的预售商品房情况,开发建设投入资金已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2.申请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1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检验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检验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检验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验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规划设计方案及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 (复印件1份);地基以上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已完成(验原件一份)。
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商品房预售(销售)计划(计划应说明位置、装修标准、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及交付后的物业管理情况) (原件)(复印件1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表;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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