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65 发布时间:2022-03-07 11:35:06
1.在进行预售登记前合同灭失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
2.如果预售登记已经完成,银行抵押尚未启动,买受人丧失合同的,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无效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做预售登记。
3.买受人在完成预售登记和办理银行抵押后失去合同的,除第二种情况办理的手续外,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在银行质押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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