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6 发布时间:2022-03-06 11:33:10
1.合同期满后,出租人应收回租赁物。合同期满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未重新签订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20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到期未能找到房屋的,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延长的,承租人应当在迁出前支付房屋逾期使用费。
2.续租。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且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按照原合同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租赁期限变更为无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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