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15 发布时间:2022-03-13 16:18:01
1.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审批
3.召开成立大会
4.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5.取得营业执照
分步阅读
方法/步骤
一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审批的事项的,应当在报经审批前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审批。第十五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批准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十六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二
审批
三
召开创立大会:根据公司法第92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代表半数以上股份的认股人应当出席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建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审查公司设立费用;(六)审查发起人用于抵减股份资金的财产的定价;(七)不可抗力或者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
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国务院授*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的批准文件,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还应当报送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四)章程;(五)筹建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八)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证明;(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一)公司住所证明。第十九条申请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审批的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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