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卖香烟赚生活费,你犯法了同学!

发布时间:2019-05-17 14:22:07 关注:766

  小徐是某大学艺术与平面设计学院的学生,出身农村的他深知父母培养其读艺术专业的不易,于是他便决定课余时间做微商赚钱,减轻父母的负担。刚开始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卖什么,于是便随着大流,找到了一个卖衣服的上家,并注册了一个工作微信号,干起了小买卖。

  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生意惨淡收益甚微,加上客户对尺码、颜色等不满意频繁退货,小徐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说来也巧,正在迷茫的时候,他看到有人在群里售卖,他心里嘀咕“抽烟的人那么多,只要找对了路子,不比卖衣服强?”,于是他便决定也来试一试,并专门注册了一个微信号经营。

  2017年1月开始,他在搜索贴吧发广告和微信二维码积累客户,收获客户的信任后,经过转介绍,朋友圈里的客户数量便一点点积累起来了。小徐主要销售万宝路爆珠、硬壳中华(出口系列)等进出口烟,而且是代销的形式,接到客户订单后,联系上家发货直接寄到客户手中,通过微信支付货款。两年时间,小徐通过在微信中售卖,一共获利2-3万元。

  看似岁月静好,实际危机四伏。公安民警在侦办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的时候,发现了小徐非法经营的线索。被抓到案时,他还是个大四学生,同学都忙着找工作,小徐却焦虑着自己是否会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开除学籍。

  “真的没赚到多少钱,却因此构成了犯罪,我真的天天在后悔,希望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再也不会违法犯罪了”。小徐发自内心的忏悔。本是为了做点小生意给家里减轻负担,比较终却走上了犯罪道路,就算不被开除学籍,人生的档案上也留下了一个长期的污点。近期,小徐因非法经营罪被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网络普及的,做微商的年轻人不在少数,因为缺乏法律常识,走上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道路的也不在少数。检察官在此提醒年轻朋友,做微商售卖商品一定要谨慎,切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无证销售,到头来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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