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9 16:00:02 关注:2300
网友问:
我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介绍,从一名微商那里,购买了一个包,但是收货后不满意,想退货。微商却拒绝退货,称他不是网络商家,是个人网商,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网销产品可7天无理由退货”范畴。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答复:
由于微商也是使用网络、邮购方式销售商品,因此除了“除外商品”外,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的规定。
如果微商拒绝退货。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可以:
1.对于在工商局注册的商家,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电话,或通过12315小程序投诉、举报;
2.在微信搜索“微商举报”,进行在线举报;
3.打开微信界面,登录微信账号,点聊天信息,点微信投诉;
4.通过“微信品牌维护平台”维权及投诉;
5.标的较大的,向法院起诉;
6.微商涉嫌诈骗的,还可向公安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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