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4 发布时间:2021-10-18 09:12:01
案例:
春节前,周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几十元的家具贴纸,由于网店在1月25日停止发货,结果导致周女士的 “7天”刚好卡在网店公布的停止发货期内。春节后,一直没收到货的周女士上网查询发现,淘宝网站已自动确认收货,这样周女士不但错过了7天无理由退货期, 而且还过了淘宝的14天投诉时限,搞得钱货两空,经协商也无果。
专家律师解答:
对于以上诸多疑问,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指出,7天的判断依据应以消费者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而不是以发票日期为准,7天也并非是7个工作日,而是7个自然日。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从下一天计算为“七日”的第一天,计算到第七天时若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则向后延长一天,也就是节假日和双休日结束的第一天可为第七日。
律师表示,新消法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开始计算,像周女士这样根本没有收到商品,“签收”就不可能真实存在。按照新消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周女士在向淘宝投诉后,淘宝未能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周女士可以向消委会或相关部门投诉卖家与淘宝网,要求其赔偿损失。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起算时间是从你收到货物之后起算的,所以如果春节之后一直没收到货,是可以投诉卖家赔偿损失的。
上一篇:淘宝企业店铺有什么优势
下一篇:我有一些旧衣服想捐
8位用户关注
43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52位用户关注
5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99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