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在指尖被定性为传销

关注:80 发布时间:2021-10-27 07:48:00

“云在指尖”被称为“中国比较大的微商分销”。从2015年开始,“云在指尖”涉嫌的质疑声不断。而这次对它的定性,会给微商圈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它凭什么火爆朋友圈?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段盈利模式的描述,曾经让“云在指尖”微信商城火爆了朋友圈,吸引了大波的微信用户加入。 2016 年 2 月 2 日,在售商品 16 类、6000 多种,供货商 150 余家。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利用微信进行推广,商城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服务器中。 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 当事人支付给上线人员的佣金、当事人的非法盈利、平台技术服务费四个部分组成,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记录在交易订单 数据库中。 设置继续发展人员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比较低消费门槛。设置会员晋升规则,要求人员追加消费和继续发展其他人员成为“1 星”会员进而提升级别。以会员级别、上下线层级关系计算 和给付上线人员发展下线加入的佣金。用具有典型特征的佣金制度规则,诱使和要求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和 传播。被发展人员以购买商品形式缴费加入,支付了货款、 上线佣金、平台技术服务费和当事人非法收入。当事人将佣金部分,按预先设计的制度规则进行分配,导致关注群体受 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得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的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违法行 为的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国务院禁止 条例所指的行为。

云在指尖

该商城宣称,消费者只要在该网络商城消费128元的产品,就自动升级为“指尖管家”,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可以拿八代的奖金。按照“云在指尖”的会员机制,当你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你可以拿40%的利润,当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荐一个管家(第二代)时,你可以拿10%的利润。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润。第六代拿8%的利润,第七、八代拿6%的利润。

经咸宁工商局查明,“云在指尖”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 截止 2016 年 2 月 2 日,在售商品 16 类、6000 多种,供货商 150 余家。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利用微信进行推广,商城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服务器中。

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缴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当事人通过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关规则,计算和给付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报酬,具体如下:

1、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 :“云在指尖”会员通过发送“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的 链接或二维码,吸引其他人员关注“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

2、要求人员缴纳费用获得会员级别和继续发展人员晋升会员级别。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 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

截止2016年2月,云在指尖总会员246万人,1星会员是230万人,2星会员是18万人,3星会员是4227人,4星会员是1309人,5星会员是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级。

3、依据会员的层级关系和会员级别分配佣金。 佣金来源于参与人员按商城销售价购买商品加入所支付的费用中,商品销售价由当事人支付给供货商的商品货款、 当事人支付给上线人员的佣金、当事人的非法盈利、平台技术服务费四个部分组成,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记录在交易订单 数据库中。

当事人开办“云在指尖”商城,通过计算机系统设置“上下线层级关系、入门费、会员级别和会员晋升条件、团队计酬分配规则”构成了“云在指尖”制度规则。以发展其他人员关注商城并在商城内消费,确定多层级上下线关系。 设置继续发展人员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比较低消费门槛。设置会员晋升规则,要求人员追加消费和继续发展其他人员成为“1 星”会员进而提升级别。以会员级别、上下线层级关系计算 和给付上线人员发展下线加入的佣金。用具有典型特征的佣金制度规则,诱使和要求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和 传播。被发展人员以购买商品形式缴费加入,支付了货款、 上线佣金、平台技术服务费和当事人非法收入。当事人将佣金部分,按预先设计的制度规则进行分配,导致关注群体受 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得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的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违法行 为的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国务院禁止 条例所指的行为。

为什么微商案例屡见不鲜?

为了规范平台上微商的分销行为,在今年8月腾讯微信安全风控中心总监郑立鹏发布微博称:“关于,微信平台只允许两级(包括发展人员本身)分销模式,三级以上分销,会停微信支付功能和封停帐号。”

所谓三级分销模式,不管垂直还是平行拓展,都可以无限拓展,但提佣关系只能到三级。微信第三方开发商微巴品牌总监徐燕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但也会有一些平台打擦边球,提佣关系建立很多层级,而且发展分销商还有返利,这说明利润本来就是虚高,而且涉嫌拉人头,这是微信整治的重点”。

自媒体人“的大熊”宗宁也公开提醒三级分销:“云在指尖八层返利五个级别,但实际上,总共有52层。所以,三级分销也不要掉以轻心,所谓的三级以内不算,说的是整个销售网络总共只有三层。”

近年来,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传播便利,新型的模式不断涌现。很多网络分子对进行包装,隐蔽性强,让人难以认清其本质。尤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微信案例屡见不鲜。

当下,很多微商已经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嫌疑,甚至一些团伙干脆就转战微商。而微信朋友圈本身具有的社交属性,也正是微商成为温床的原因之一,“朋友圈内天然有比较高的信任度,所以会成为滋生非法理想的土壤。”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延来表示。

微信毕竟是社交在前、电商在后,与淘宝这类电子商务平台有着明显区别,因此在资质的审核上需要进一步监管。

在此前,央行曾落实“史上比较严”支付新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实名制,对个人支付账户分类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新规一经执行,没有支付牌照的微商城平台便不能再截留商户的货款。

不仅如此,微信在7月5日还发布了微信公众平台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称将严肃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随后,微信曾整顿三级分销,截至7月,微信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十大三级分销平台。

微商作为一个刚刚兴起的行业,取得了如今这样的成绩已经实属不易,但是微商也有很多弊病的存在,在今后的发展中要进一步发挥“门槛低”和“传播广”的优势的同时,首先要解决微商存在的“诚信问题”,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统一的标识,逐渐形成团队化、全渠道化的营销平台。

云在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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